”他说道。
与此同时,商家必须严格依照市场营销的目标和各渠道的成本效益,对各个网络媒体进行评估。除了用追踪流量外,商家还可以通过“邀请消费者注册相关网站”、“让网页直接跳转入公司官网”等手段,将网络广告与其它具体信息相关联,以实现精准的衡量。
尽管大部分消费品牌都需要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加大投资,但如果仓促抛开传统媒体,完全转向互联网营销,则是冒险之举。
根据麦肯锡的统计,2010年,85%的中国消费者坦言,他们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曾从电视广告中获取相关的产品信息。相比之下,互联网媒体的网民覆盖率只有24%。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电视在现阶段的不可替代性,实际上,“许多中国消费者甚至不会考虑购买电视上没有出现过的品牌”,麦肯锡指出。
对广告主而言,它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电视的影响力和互联网的潜力之间形成最佳组合。换言之,这两种媒介发挥的作用应相辅相成,而非排他互斥。譬如,公司可以通过电视广告扩大知名度,同时利用互联网广告促使消费者最终购买其产品。
“很难分清楚电视广告和网络,到底哪个是营销推动力。”一位营销界人士指出,“互联网取得的部分业绩,可能是观众收看了相关电视广告后得来的。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互联网会让电视黯然失色,但更多时候,新老媒体兼容并蓄,互为依托,才能产生最好的结果。”
不可否认,互联网正在集合越来越多的注意力。但需要指出的是,“不管电视广告和互联网资源的可靠性如何,对消费者而言,哪一个都不如口碑来得真实可信。”麦肯锡称。